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

我回家了

上一篇文章還在抱怨人生卡住,這篇來個大轉折。

六月中找到了一個在高雄的工作,公司在勞工公園旁,離我家超近,不過薪水低到不行,但好不容易找到,而且內容非常吸引我,儘管該公司給我的感覺很強勢、不舒服,但考慮再三之後,還是毅然決然的向原公司主管提辭呈。

沒想到主管為了留我,竟然提出「在家工作」的方案,而且在他的畫押保證下,美國總公司也沒啥意見,於是兩週前,我開始正式回高雄上班,地點在我家書房,不過附帶條件是:1.每週至少進台北辦公室一天,2.家裡的網路速度必須足以開視訊會議,3.停車位、下午茶、免費晚餐都取消,4.每季review一次(原本是一年一次),一年後檢討此方案的可續性。

黃博不好意思,沒辦法跟你car pool了~

很高興,在台北國流浪十幾年之後,我回家了!

3 則留言:

  1. 恭喜呀!能夠找到這樣兼顧家庭跟工作的方式真的很難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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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賽翁失馬;賽翁得馬。

    在家工作了半年,其實真正工作的時間不算多(原本在公司好像也差不多?)大部分時間在帶小孩,當然這種公司一聽就有問題...於是乎七月公司被董事會賣了,新老闆在十二月左右裁了400人(全球,主要被裁的是被併購方的),聽說六月會再裁400...

    此外,在家工作真的很像失業,除了鄰居這樣認為,好像連家人也會自然而然的說出:「你又沒事為什麼不去□□ 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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