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17日 星期三

服務課

念夜間部最令我頭痛就是重要的課都是六點半開始,以及一些以前唸書時沒有的新規定:通識課程要分領域選修、要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筆試、要上服務課。

你若看過一個22歲的研究生助教,代領一群平均30~40歲的老學生,在校園裡面掃馬路、掃走廊,就知道這個名為「學習服務精神」的課程有多荒謬;更扯的是,這個荒謬、形式化的課程,還要上三個學期,特別最後一學期,必須到校外的某個單位去服務八次、每次三小時。

請勿隨意曠課,以免影響校譽」。

綜觀可選擇的單位,只有紅十字會的服務時間是在週末,其餘多是在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,問題是,服務單位上班,本大爺也要上班啊!

也不曉得是哪個傢伙想出來的,竟然會認為上過服務課就真的具有服務熱誠了?就好像為了因應某家族『敗壞校譽』,今年入學的新生要上品德教育,難道真的上了品德教育的人,就會有品德了?

X的,腦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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